为了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二级“教工之家”在促进学校发展、建设和谐校园中的作用,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二级“教工之家”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校、院两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工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创造力,逐步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建家工作格局,努力把我校二级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教工之家”。
二、二级“教工之家”的等级和评定办法
二级“教工之家”建设是学校工会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衡量分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各分工会要把“建家升级”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二级“教工之家”分为合格、优秀、模范三个等级,循序升级,逐一申请、验收。校工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淮海工学院工会二级“教工之家”建设标准》,并将随着形势的变化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各分会根据二级“教工之家”建设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认为已具备相应申报条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校工会提出书面等级申报。申报工作应由分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听取会员代表的意见,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批准。校工会根据二级“教工之家”建设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经过工会委员会讨论表决后,对符合条件的分会,授予相应等级的二级“教工之家”称号。凡申报合格、优秀、模“教工之家”的,校评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每年申报时间在第四季度。
三、二级“教工之家”的考核、验收
二级“教工之家"考核、验收工作每年一次。校工会委员会成立二级"教工之家"考核、验收小组,到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召开被考验收单位的工会委员会和会员代表参加的验收会议,并邀请单位党政领导参加。会上由分会主席汇报二级“教工之家”创建情况,分工会委员和会员代表发表意见,并听取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评价。同时检查分工会存档资料,对照二级“教工之家”等级标准逐项打分,并将考核、验收意见报校工会委员会。二级“教工之家”等级不搞终身制,对已获得不同等级二级“教工之家”称号的分工会,校工会再组织复验。决定保持原称号的分工会,写出自查报告报校工会,由校工会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符合条件的保留原称号,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表决后,予以降级或取消已获等级的“教工之家”称号。获得现有称号一年以上的,可以视条件申报上一等级称号,方法步骤与初次申报相同。
四、表彰与奖励
二级“教工之家”建设是学校工会基层分会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检验各分会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各分会应充分认识二级“教工之家”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凡获得合格、优秀、模范二级“教工之家”称号的分工会,校工会将一次性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的“建家”经费,以促进二级“教工之家”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