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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淮海工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11-21 19:11   审核人: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学校加快建设综合性大学保驾护航

——中共淮海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史顺良

(2014年7月5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淮海工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回顾

第二次党代会以来,学校纪委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学校“两保一建”的奋斗目标,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查处、创新等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为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深化宣传教育,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夯实

坚持教育为先的原则,将常规教育与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党纪法规教育等相结合,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夯实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固化常规教育。紧扣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形势,突出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坚持每年年初召开全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内容以专题形式纳入校党委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多部门联动的“大宣教”机制,针对党员干部、教师和学生等不同群体,发挥纪检监察网、廉政短信、橱窗、《淮海工学院纪检监察信息》等载体的教育功能,分层次开展廉洁教育。

突出主题教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2009年开展了以“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系列教育活动;2010年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了《廉政准则》系列学习宣讲活动,组织全校879名教职工党员参加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2011年组织科级以上干部140多人参与了省教育纪工委开展的纪念建党90周年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坚持学术廉洁,恪守学术道德——近年来学术不端案例剖析”专题橱窗展;2012年起积极推进全省教育系统“5611”廉洁教育工程,开展品读廉洁教育读本活动;2013年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四风”问题检查整改教育。

重视警示教育。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工作,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利用《廉政中国》系列片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教职员工的反腐倡廉意识。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共建协议,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协调、专家指导、信息交流机制。2011年12月专门邀请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处长邹亚驰作了“珍惜自由、珍惜岗位、远离职务犯罪”的专题辅导报告。2012年5-6月,分批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和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科级干部170余人,赴灌云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创新文化教育。认真落实《淮海工学院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每年举办“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创新载体与形式,通过廉洁专题辩论赛、廉洁故事会、清风手机报、学生宿舍区廉洁文化橱窗展评、廉洁文化征文、读书学习心得评比、反腐专题漫画书法作品比赛展览等活动,将廉洁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师生中享有较强的影响力。五年来,我校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获全国教育系统三等奖1个、全省教育系统创新项目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其他单项二等奖7个,三等奖6个。积极开展理论研究,2009年起在学校思政研究课题中增加了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专题,五年来完成了23个课题的立项研究。

(二)落实建设责任,党委负责纪委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高校的创建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责任。纪委加强协调监督,每年年初围绕学校年度工作重点,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印发《淮海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表》,明确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必须履行的普遍责任和特定责任。

建立问责,强化落实。出台实施《淮海工学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层层签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专项负责”相结合的责任体系。分期分批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对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履职情况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测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切实做到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加强制度建设,权力运行中的腐败预防性措施进一步健全

围绕《意见》和省委惩防体系“5+1”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废、改、立”的原则,建立健全和优化相关制度。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健全预防机制。2009年10月梳理完成《淮海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收录上级文件25个,校内文件56个,初步形成了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2009年11月以来,牵头或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或修订实施了20余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涵盖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考核、人员招聘、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学术风气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源头预防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教育部、教育厅改进作风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我校严格控制公款消费、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

二是开展工作试点,探索风险防控。选取业务面比较广的职能部门,通过工作网上办理,网络同步记录,监察全程监督,增加了制度执行过程的刚性和可追溯性,为全面开展风险防控积累了经验。

三是严格制度执行,规范用权行为。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办法,重大问题的决策、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事项的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一律由党政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2012年开展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日常监督和检查,切实督促学校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保证用权行为的规范。

(四)构建立体监督,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有效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组织中层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全面落实《廉政准则》、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的规定、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

二是扎实做好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行政,明确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时限和范围,把重大事项与热点问题相结合,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相结合,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党内外公开监督机制。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情况简报》(2012年第14期)向全省高校介绍了我校党务公开的做法。

三是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五年来,纪委书面反馈组织部门对拟提拔干部的意见85人次。着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财务预算支出、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规定。建设运行招投标内控平台,对开标、评标现场进行全程电子监控,确保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五年来,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学校招标采购及项目验收达1398项(次),提出规范程序的意见、建议79条次。认真做好淮海花园项目监督。

四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效益和管理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参与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督与服务工作,完成各类审计项目847个,为学校节约经费8557万元,在促进依法治校、维护校内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审计处被国家审计署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

五是不断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定期召开教代会,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落实教授治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聘请特邀监察员,邀请他们参与招投标和项目验收等监督工作。

六是积极探索效能监察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针对部门分散采购工作的专项检查,规范部门招标采购及验收工作的方式和程序。2010年通过实地走访、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环节,完成了对全校贵重仪器设备的专项效能检查,省纪委“五室在线”专门作了报道。2012年开展的优化工作流程及网上办理工作,也较好地发挥了效能监察的积极作用。

(五)严格治理查案,治本防腐的惩戒教育作用进一步显现

一是不折不扣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部门预算外资金及“小金库”的专项治理,效果显著。开展了规范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完善教育收费制度,健全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2011年学校获得“教育收费规范高校”称号。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从工程项目决策、招标投标活动、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省、市纪委要求,先后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绝不放过或淡化一条有效线索,确保把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五年来,先后收到信访54件次,均按规定全部办结。对信访反映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了解核实的基础上,对于实名举报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向2个单位发放了纪检监察询问函,向1个单位发放了监察建议书,对4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辞退了1名违纪合同制工作人员,并对属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纠正。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做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既严格查处,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又本着查明事实、澄清是非的原则,保护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完善了“一案两报告”制度,把查实处理的过程变成教育和整改规范的过程。

(六)增强自身素质,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纪律观念强、作风过得硬、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充实纪检干部队伍;各基层党组织配备兼职纪检员,聘请来自不同岗位的同志担任特邀监察员,完善了纪检监察队伍网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先后11次安排5人参加了省、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与省内多家兄弟高校开展业务交流。深入学校多个单位和部门,开展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调研。通过学习培训、业务交流、专题调研,纪检监察队伍知识结构得到优化,工作思路得到拓宽,业务水平得到提高。

五年来,通过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2010年省委教育工委对我校落实三委部《意见》的量化考核中,我校取得了优秀成绩;在2011年省纪委《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督查和省委教育工委反腐倡廉工作专项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2013年1月,校纪委获得“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称号。

回顾五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有以下四点深刻体会:

第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前提。

在实践中,纪委始终坚持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主动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两保一建”的奋斗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有机结合起来、与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寓监督于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党政齐抓共管,上下一心形成合力,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够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

五年来,校党委和行政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领导和谋划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和任务的落实。纪委组织协调,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形成合力,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第三,健全机制制度,有效规范制约权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滋生的关键所在。

学校明确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制约”为重点,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各种监督制度,不断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和“双签字”制度。纪检监察工作紧紧抓住权力规范运行这个重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以法拒腐、以规拒腐、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全校上下形成了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

第四,不断改革创新,构建惩防长效机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的动力源泉。

社会各种矛盾凸显,价值取向纷杂,学校参与经济活动增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借鉴其他系统、高校的成功经验,注意把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积极开展探索,在落实责任制、加强招投标管理、效能监察等方面想了不少新办法,采取了不少新举措,收到了较好成效。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开拓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才会有活力、有战斗力、有震慑力。

在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清醒的认识。总体来说,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广大教职工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在不同单位和部门之间还不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少数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党员干部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的认识存在偏颇;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党的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执纪问责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必须不断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为学校事业发展更好地保驾护航。

今后一段时期,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三部委《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学校顺利实现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勇于担当,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班子其它成员要根据分工,全面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职责,坚持业务分管到哪里,反腐倡廉要求就延伸到哪里,力争在自己分管的范围内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要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执纪责任,进一步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的作用,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坚决防止责任落实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严明党纪,持之以恒从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从严治党,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保证。要通过各级党组织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搞特殊和例外。

“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夯实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根基,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不折不扣地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努力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紧紧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学校党政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及时跟进、主动服务,着力加强对学校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积极向上、尽责履职的良好环境。

(三)突出重点,不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就是要我们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查信办案作为纪委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采用约谈等方式进行提醒告诫,坚决遏制腐败于萌芽状态。要修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办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积极改进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完善信访举报处置标准和方式。要拓展网络举报途径,完善网络舆情处置,加强纪检监察网页建设,开设举报专区,引导和支持广大师生依法有序参与。

强化审查办案全过程管理,严格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要保护勤政廉政,打击诬告陷害,弘扬清风正气。要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说纪,发挥“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力争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四)注重实效,不断健全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保障

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全省教育系统五年规划的要求,制定我校的具体实施细则。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突出制度的规范性、权威性、实效性,尤其针对当前一些制度缺乏操作性和执行力,成为“稻草人”、“纸老虎”等问题,按照有效管用的原则,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注意人、财、物等不同领域、不同时期制度之间的衔接匹配,不重不漏。要坚持急用先立、立则可用,宁可小化、量化,方便操作、易于执行,也不要面面俱到、求大求全,结果“牛栏关猫”,形同虚设。

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必须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用“热炉法则”取代“破窗效应”,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维护制度不变通、违反制度不姑息,增强党员干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和意识,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五)强化教育,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校园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思想引领、舆论支持、精神激励和约束警示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舆论氛围。继续完善宣教工作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机制,巩固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校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依托各类载体,共同策划组织宣教活动,提高工作联动性。要适应新形势,并紧密结合高校特点,面向党员干部、教师和学生三个群体,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突出干部这一重点,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法规文件、重要案件信息,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培训、廉政党课、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教育机制。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品质和效果。廉政文化是长期积淀、潜移默化的产物,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久久才能为功。因此,要坚持不懈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处理好传承和创新的关系,加强廉政文化研究,丰富活动的实施途径,扎实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廉洁、诚信、勤俭、守法等观念,将廉政文化融入公民意识、学校文化和职业道德的培育过程,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熏陶作用、引导作用、凝聚作用。

(六)积极探索,不断丰富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滥用就是腐败。要科学规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明确执行权对决策权负责,决策权、执行权都必须接受监督权的监督,确保各种权力运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个人重要事项、谈话、诫勉、询问、离任审计等制度。推进阳光示权,协助党委行政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要围绕权力运行,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考试招生、基建修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使用、重大项目推进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要坚持多维监督,织密织牢监督网络。要转变工作重心,突出“再监督”、“再检查”,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探索和丰富监督渠道。强化科技监察工作,推行“制度+科技”理念,在工作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统一安排,逐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各项权力运行力争做到同步监察、动态监控、全程留痕,以增加惩防体系科技含量,使权力运行有度、行使有序、监督有力,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抓住思想建设这个根本,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培养,努力掌握工作所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抓住能力建设这个关键,加强调查研究,推动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工作内容的创新;抓住作风建设这个重点,加强修养,察己正身,克己慎行。要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要自觉担当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校第三次党代会为学校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绘制了新的蓝图,明确了新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也给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效的措施,在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上,全面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现本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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