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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政治思想表现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2017-11-16 12:21   审核人: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要求,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学院事业发展,根据《淮海工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民主集中的原则,对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二、考核内容

围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着重从理想信念、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文明风尚等方面考核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

三、组织领导

成立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全院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评价工作。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成员为院领导、党支部书记和院特邀监督员(1人)组成。

四、考核对象

考核范围为全院教职工。

五、考核办法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期进行,具体步骤为:

(一)职工互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职工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双向互评。

(二)支部评议。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扩大至科室负责人),根据职工互评情况和职工政治思想日常表现情况,研究提出评议意见。

(三)领导评价。院考核工作小组在职工互评结果、支部评议基础上,研究提出职工考核等次意见。

(四)听取意见。根据考核工作情况需要,院考核工作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教职工对考核工作意见。

(五)组织审议。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审议考核结果。

(六)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在公告栏、校园网站面向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核备案。院党委将考核结果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考核定格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教职工数的40%。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对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优秀和不合格等级规定如下:

(一)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思想政治表现不可确定为优秀:

1、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恶劣,受到师生投诉的;

2、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的;

3、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破坏团结,消极怠工的;

4、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

(二)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形象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损害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合法权益、宣扬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和其它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的;

2、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存在渎职失职行为的;

3、有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以陈旧的教学内容和落后的教学方法敷衍学生、拒绝学生合理要求的;

4、有压制打击不同学术流派和学术观点的专制行为;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的;

5、有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谋取个人私利的;有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6、有索要或收受服务对象、学生及其家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通过向学生推销书刊等商品获取利益的;

7、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的;

9、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它:

1、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按《淮海工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淮工院发〔2017〕75号)文件规定执行。

2、本实施细则与学校文件规定相抵触的,执行学校规定。

2017年11月9日

附件:

1、《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评指标体系》

2、《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情况汇总表》

 

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评指标体系

项目

考 核 要 点

理想信念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2.积极向学生宣传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遵纪守法

1.严格遵守《宪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2.不得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形象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行;3.不得有危害校园和谐、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宣扬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行为。

爱岗敬业

1.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学校工作上,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2.对工作兢兢业业,不推诿扯皮,努力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3.热心帮助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漠视、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

1.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修身为范,自觉提高师德修养,维护教师形象;2.具有团结意识,正确处理好与同事的关系,业务上互相学习,工作上互相配合,生活上互相帮助;3.作风正派,杜绝向服务对象索要或接受财物等以权谋私的行为,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各种行为。

文明风尚

1.热心公益事业,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校园文化建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2.着装大方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端庄,遵守社会公德;3.上课、开会等自觉关闭通讯工具,保持办公室整洁、不串岗闲聊,不在办公室大声喧闹,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情况汇总表

支部名称(盖章):                         (    年度)

序号

姓 名

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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